欢迎光临 京师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

全国咨询热线:13501369536

华夏时报采访张立文律师——泉为科技披露50亿元四倍营收订单成色存疑,年报遭监管11问

时间:2023/4/16 21:02:50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1363

两天收两函!泉为科技披露50亿元四倍营收订单成色存疑,年报遭监管11连问

作者:王敬 张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4-14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敬 张智 深圳报道


继两天前刚刚因为一则入围通知书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后,泉为科技(300716.SZ)(原国立科技)又在4月13日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对其年报业绩连发十一项疑问,涉及财务状况、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关联交易合理性等内容,并要求泉为科技4月26日前回复相关问询函。


4月11日晚间,泉为科技披露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发来的《入围通知书》,中标金额约50亿元,约占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近400%;另外,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拟联合山东地方资本,投资设立专项基金,布局新能源。值得一提的是,泉为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招标人云生智慧为国家电力公司全资孙公司。


4月12日,深交所火速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入围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山东泉为是否为入围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公司履约能力以及股价提前猛涨是否涉及内幕消息泄露等问题。


4月13日,有相关媒体发文质疑云生智慧央企背景存疑。针对入围具体情况以及招标方资质央企背景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在当日下午致电泉为科技董秘办,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具体信息我们也正在进行核实,请关注我们14日对交易所关注函进行的详细回复。”


股价提前“抢跑”


去年11月,泉为科技因迎来“95后”掌门人褚一凡入主而在市场上引发广泛讨论,5个月过去,公司重磅官宣的一则入围通知书再度在市场引发轩然大波。


4月11日晚间,泉为科技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收到云生智慧能源(云南)有限公司(下称“云生智能”)发来的《入围通知书》,山东泉为前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山东泉为被确定为框架入围供应商。中标金额约50亿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91.58%。


泉为科技表示,山东泉为虽已被确定为上述项目的入围单位,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随后,泉为科技再发补充公告称,合同最终能否顺利签订存在不确定性。其将根据采购方的工程进度和订单要求积极组织生产、及时供货,2023年是否能完成全部供货并确认收入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供货情况为准。


对于泉为科技此次中标,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付学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光伏是一个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领域,泉为科技布局光伏业务可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动力。此次中标金额约50亿元的大项目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但需要注意风险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泉为科技入围50亿大订单消息披露前,其股价出现提前异动情况,当日白天出现由跌转涨的走势。当日收盘,该公司股价上涨13.38%报收18.39元/股。这一情况引发深交所的关注,在4月12日的关注函中要求其核实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情形等内容。


对此,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张立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只是引起股价异动的重要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本次泉为科技股价异动明显,且股价异动与重要信息公布之间的时间短暂,引发深交所关注。该次异动是否属于内幕交易相关,还需要交易所根据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动态情况,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与证券资金账户组之间的通信和交易MAC地址进行深入调查,才能进一步查明确认。”


付学军也表示,公司股价的异动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若存在内幕消息泄露,公司应该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被疑中标“假央企”


根据公开数据,山东泉为于2022年4月18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泉为科技实缴出资3500万元、持有山东泉为35%的股权,本身成立时间也并不长。


在4月12日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泉为科技补充说明公司入围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应用场景、招标金额、招标产品要求、招投标供应商要求、招投标流程、各方权利义务等;说明山东泉为是否为入围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如否,补充披露其他供应商及分别占比情况。


此外,除了关注入围项目详情外,深交所还关注山东泉为自身的履约能力。要求泉为科技说明山东泉为是否为入围项目的唯一供应商;要求公司说明入围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及业务,对山东泉为执行入围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情况,山东泉为自成立以来就本次入围项目相关业务前期投入情况,是否具备相关技术、人员、产能、资金储备,现有产能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订单交付需求,是否存在无法及时交货的风险,审慎判断山东泉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据泉为科技公告,该工程规模为工程总量3GW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工程,本次采购的为相应的光伏组件。泉为科技称:“云生智能为国家电力公司全资孙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招标人云生智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意思的是,在公告中被指“履约能力较强”的项目招标方云生智能央企背景疑似存疑。


4月13日,有相关媒体发文质疑,称招标方云生智慧所谓国家电力公司全资孙公司身份存疑,或是一家“假央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云生智慧的全资股东为路路通智慧能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称“路路通”)。路路通成立于2016年11月,为国家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


但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2年9月8日发布的公告,国家电力公司自2003年6月30日起再无任何投资、经营等行为,国家电力公司印章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保管,未对外用于市场主体登记。对于登记国家电力公司为股东的企业以及自称系国家电力公司下属单位的企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郑重声明,与假冒侵权企业无关。


由此来看,云生智慧的央企背景和项目履约能力值得推敲。


针对入围具体情况以及招标方资质央企背景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在当日下午致电泉为科技董秘办,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表示:“具体信息我们也正在进行核实,请关注我们14日对交易所关注函进行的详细回复。”


付学军表示,若云生智慧确实存在央企背景存疑的情况,可能会对泉为科技的声誉和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年报遭监管11连问


4月13日,泉为科技又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对其年报业绩连发十一项疑问,涉及财务状况、控股子公司山东泉过程、关联交易合理性等内容。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泉为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9.27亿、19.02亿和12.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对此,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其中,泉为科技去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0.73亿元,报告期内处置总部大楼厂房等资产形成0.81亿元收益,主要系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东莞市道滘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公司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办公楼(含附属设施)及土地转让;此外,去年8月公司又与东莞市道滘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将上述转让资产进行租回。


上述售后租回交易减少长期资产账面价值2.92亿元,确认资产处置损益0.88亿元,确认使用权资产0.96亿元,租赁负债1.39亿元。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说明上述资产售后租回的合理性、必要性,交易作价的公允性,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还在问询函中提及了山东泉为。去年,泉为科技与雅博股份、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成立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投资3500万元,持股35%的股份,雅博股份持有其5%股份,枣庄雅晟持有其23%股份。因泉为科技实际控制人在今年1月变更为褚一凡,而褚一凡之母褚衍玲为雅博股份副总经理,褚一凡在枣庄雅晟的普通合伙人(GP)中车创新投资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上述投资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对此,深交所要求泉为科技详细说明公司入股并控股山东泉为的过程、交易安排、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以及公司引入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是否存在关联。


另外,去年山东泉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雅博股份全资孙公司深圳三义签订《年产2GW异质结光伏组件及1GWh储能产品建设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2.5亿元(含税);山东泉为与雅博股份全资孙公司中复凯签订《零碳智能工厂BIPV光伏发电、储能及微电网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项目合同金额2924.6万元(含税)。


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涉及的项目,进一步说明山东泉为与雅博股份、深圳三义上述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交易作价是否公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深交所的问询函再次特意提到4月11日的入围事宜,要求泉为科技结合云生智慧光伏组件订单以及其他在手订单、产能情况等,说明是否具备对上述协议供货履约能力,并测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据悉,深交所要求泉为科技4月26日前回复相关问询函。对此,本报记者将持续进行关注。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发文网址:https://www.chinatimes.net.cn/article/126587.html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13501369536

律师执业证

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主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