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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中央对年轻干部的要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搞政治攀附,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律师执业证
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主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中国法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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