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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危险驾驶罪

时间:2016/7/21 15:49:39    来源:    作者:    点击:1704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八)对危险驾驶罪归位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章节中,将竞驾和醉驾两种行为方式纳入并分别规定了情节犯和行为犯两种不同的既遂形态,以下就相关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结果等必备要件以及犯罪时间、犯罪地点和犯罪工具等选择要件的综合体。对于危险驾驶罪这一特定的犯罪,时间、地点和工具等则属于必备要件。道路和机动车都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犯罪地点和犯罪工具,属于本罪的违法要素,如果不是在道路上竞驾或醉驾,或者在道路上驾驶的不是机动车辆,都不会构成本罪。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j说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该法从性质和目的两方面对道路进行了界定,即公共性和通行目的,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依此,草原和海滩都应被排除在外;而对于机动车,则是从属性和功能两方面进行限定,即以动力装置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和乘用、货运及工程专项作业之用,上述条件也须同时具备,依此,畜力车和电动自行车均不在此列。

 一、追逐竞驶的认定

无论竞驾还是醉驾,主观方面都是故意。这里的“竞”是从行为人角度而言的,只要行为人具备违规赶超他人的故意即可,并不要求被超越者领受行为人的赶超意图。追逐竞驶既可指竞驾者为逞强好胜而追赶其他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也可指竞驾者之间为分出高低而互相追逐,在后一种情况下,竞驾者成立共犯,但既有可能区分主从犯,也有可能均为主犯,应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二、醉酒驾驶的认定

有别于竞驾,醉驾的既遂采行为犯,以行为的实施作为既遂标准,既不要求交通事故的危险,更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罪数形态的认定
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行为,造成数个结果,触犯数个罪名的罪数形态,属于实质的一罪,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处罚。

 四、刑事责任的认定
危险驾驶罪的刑种仅限于拘役,相当于只规定了一个刑罚幅度且跨度较小,因为拘役的法定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由于累犯对前罪和后罪的要求均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而行为人不会因此罪而成立累犯,体现了立法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了解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抢劫罪量刑标准,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敬请关注本网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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