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京师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

全国咨询热线:13501369536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量刑标准

时间:2016/7/19 12:01:17    来源:    作者:    点击:1668

(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


2.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或在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红十字会人员实行打击或者人身强制,例如殴打、绑架、伤害、禁闭等。

(三)妨害公务罪的认定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人民群众因提出的合理要求不能被满足,对政策不理解或者因执行职务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顶撞、纠缠,不宜按犯罪论处。

2.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划清本罪与其他罪的界限。妨害公务罪发生在前述四类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期间,如果不是发生在这一特定的时间,而是在上述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之后对其实施的报复行为,根据具体情况,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处罚。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13501369536

律师执业证

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主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