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京师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

全国咨询热线:13501369536

中储粮储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福群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5/3/22 22:21:26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58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会同广东省韶关市监委联合对中储粮储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福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福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名表等礼金礼品;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匿不报代持房产和股票;从中储粮储运公司离职后搞“政商旋转门”,到与中储粮系统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领取高额薪酬;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利用在中储粮系统长期从事基建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在新建粮仓特别是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福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刘福群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广东省韶关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13501369536

律师执业证

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主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