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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院阶段)律师作用

时间:2016/5/27 16:03:51    来源:    作者:    点击:4834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认为,律师在检察院阶段充分发挥辩护权,将对案件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当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案件的关键证据、主要事实、案件性质都将比较清晰的展现,此时律师应当把握时机,与检察官就案件定性、主要证据提出辩护意见。就过往的经验来看,在与检察官的有效沟通,其作用有时甚至高于审判阶段。


1.继续深入开展侦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巩固、扩大相应成果。

  2.律师可以从检察机关处更深入了解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笔录、证据、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看法,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意见,一旦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则有可能导致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不予起诉,从而有利于犯罪嫌疑人。

  4.律师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可以了解其控诉思路及证据情况,为成功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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